交通安全要牢記煙臺理工學院高談“紅”論實踐隊社會實踐
隨著新交規(guī)的實施,“駕駛電動車要佩戴安全頭盔,不佩戴頭盔者罰款20元。”出現(xiàn)了新代碼(20050、70092)督促大家要佩戴好安全頭盔,保證自己的安全。煙臺理工學院高談“紅”論實踐隊淄博分隊來到了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桓臺大隊第二中隊開展社會實踐。
生命誠可貴,頭盔來護衛(wèi)

在每天的交通警察站崗中,都會遇到很多不佩戴頭盔的電動車騎乘人員。罰款處罰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在危險關頭頭盔可以防護到騎乘人員的頭部,避免磕碰到頭部,進而減損對乘車人員的傷害。頭盔佩戴是對平安的保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之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之規(guī)定,處以警告。
小手拉大手,共樹文明新風

在本次社會實踐期間,實踐隊員有幸與城南學校的學生一起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并且更加認識到佩戴安全頭盔的重要之處。



道路交通安全由我們來守護,是深刻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xiàn),新時代的文明新風也要從小手之處抓起。“頭盔”和“安全帶”都是日常出行被忽略的細節(jié),家長每天接送孩子使用電動車時都沒有進行佩戴安全頭盔,有的甚至讓自己的孩子站到電動踏板上。通過此次小手拉大手的文明新風活動之后,激發(fā)了學生們佩戴頭盔的積極性也從而提高了自己的道路交通法規(guī)的認知水平。
參與直播,“一盔一帶”你我知曉

為了讓大家更加了解到騎乘電動車要佩戴安全頭盔的必要性,提高廣大市民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意識的提高,淄博交警開展了實時直播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查處現(xiàn)場情況,提醒廣大市民騎乘電動車要佩戴安全頭盔。在直播現(xiàn)場,也遇到了很多騎乘電動車逆行和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行駛的人員,也對此進行了警告處罰。道路交通千萬條,行車安全第一條。在此次設社會實踐期間,社會實踐隊員更加提高了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的新認識。
在今后的道路交通行駛中,騎乘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已經牢牢記在了心中。下一步,煙臺理工學院高談“紅”論實踐隊淄博分隊將繼攜手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桓臺大隊第二中隊更加督促好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用實際行動,踐行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并鼓勵廣大市民一起用實際行動共創(chuàng)美好家園。